人们看到,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成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鲜明写照。不久前“诞生”的国歌法,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
人们看到,持之以恒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深入开展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运用法治手段惩戒“老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人格权纠纷案等,维护了公平正义、净化了社会风气、醇化了道德风尚。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亿万中华儿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下,共同熔铸起实现中国梦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
不负时代,无愧人民——以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从传统文化汲取养分,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谱写崭新篇章
“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谆谆教诲、殷殷期待,为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了方向。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化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离不开文化立法的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繁荣文艺发展、促进创作生产的高含金量政策密集出台,文化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为文化繁荣发展谋定全局。
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经过4年多努力,300多项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基本确立,标准化均等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党中央周密部署下,文化新政环环相扣,为破解文化领域的诸多发展难点“披荆斩棘”。
扶持国产电影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开拓性文化立法项目相继通过,文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文化立法部际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夯实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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