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在扬弃继承中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转化创新,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活力,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艺术创作,将传统文化融入艺术创造之中,创作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又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优秀作品。
专栏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戏曲振兴工程:完成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摸清戏曲家底,实现动态化管理。培育戏曲人才,开展“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组织京剧、昆曲和地方戏名家传授经典折子戏。传承戏曲经典,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工程,录制350部京剧剧目,启动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开展优秀昆曲传统折子戏录制工作,抢救、保护戏曲文献资料。鼓励戏曲创作,实施剧本扶持工程和戏曲剧本孵化计划,从创作源头入手,推动优秀剧目创作。开展示范性戏曲活动,组织京剧、昆剧、越剧、黄梅戏、评剧、豫剧等艺术节庆及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等展演展示活动;举办“名家传戏”成果汇报演出,展示培养成果。推动戏曲进校园、进农村、进基层,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加大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传统戏剧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
民族音乐舞蹈杂技扶持工程:引导艺术院团和艺术家深入基层,学习和传承民间乐种和民族舞蹈;抢救保护珍贵传统乐谱,开展民间乐种和民族舞蹈样式普查,建设民族音乐舞蹈数据库;扶持重点音乐、舞蹈、杂技艺术院团,组织开展音乐、舞蹈、杂技作品的创作、征集和展演,推出一批优秀作品和人才。
(四)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体系,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评奖机制。建立获奖作品跟踪考核机制,推动获奖作品面向公众多演出。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运用历史的、人民的、艺术的、美学的观点评判和鉴赏文艺作品,褒优贬劣,激浊扬清,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
专栏4健全文艺评价机制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开展第十五届、第十六届文华奖评选工作。制定《文华奖章程》,完善评奖办法,科学设立奖项,健全评奖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评奖纪律,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推动获奖作品和艺术家面向基层、服务人民。
艺术评论体系构建和引导计划: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实践开展和成果推广。扩大与重点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的合作,办好各类评论人才培训
班,大力开展“一剧一评”等多种形式的评论活动,发挥评论对创作的促进作用。
(五)举办重大艺术活动。发挥重大艺术活动的示范引导作用,为优秀作品的演出、展示、提高搭建良好平台。举办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继续举办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国家艺术院团演出季、全国基层院团戏曲会演、全国民营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中国京剧艺术节、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越剧艺术节、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中国评剧艺术节、中国豫剧艺术节、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剧(节)目展演、全国优秀舞蹈节目展演、全国声乐展演、中国歌剧节、全国优秀民族歌剧展演、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中国西部交响乐周、全国优秀杂技节目展演、中国诗歌节、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设计大展、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等重大展演展览活动。
(六)加强优秀作品的传播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活动。创新艺术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播、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让更多的观众共享艺术发展的最新成果。
(七)加强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学习教育,引导文艺工作者打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底,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多措并举,形成有步骤、有层次、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文艺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艺人才,建设一支德艺双馨、专业均衡、结构合理、数量宏大的人才队伍。尊重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鼓励创新创造,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做好对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为全面提升艺术创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专栏5培养艺术人才
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以“一带二”的方式,由老一代表演艺术家向青年演员传授表演精粹,“传艺、传神、传德”,培训戏曲青年表演人才1000人次。
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千人计划”:举办戏曲编剧、导演、音乐、舞台美术、评论等专业人才培训班,培养1000名具有扎实戏曲创作能力的骨干创作人才。
全国文艺院团长培训班:完成全国文艺院团长轮训。文化部举办示范培训班培训约2400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完成培训约19000人。
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针对西部1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一批重点剧目,组织专家协助开展剧目的修改、打磨、提高。选拔100名青年创作人才到国家艺术院团进行驻团实践,提高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创作能力,促进西部艺术资源开发,推动全国艺术创作协调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艺术创作的组织领导,把艺术创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好政治导向关。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艺术创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和艺术基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健全政府采购、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三)强化任务落实。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部直属艺术机构要充分认识本规划的意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执行计划;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检查评估,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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